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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长江黄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中华民族西部生态屏障,3月4日下午3时,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和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政策法律专委会在四川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一场以“泥炭湿地生态保护中的技术与法律问题”为主题的研讨会。
参加研讨会的专家有: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导与教授、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主任、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政策法律专委会主任委员杨翠柏,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博导与教授唐亚,中国科学研究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槐,成都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唐艳。
参加研讨会的公检法司嘉宾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高峰,四川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永杰,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环侦支队支队长宋金尧,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潇,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冉琳玲。
参加研讨会的其他人员有四川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博士和研究生、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
研讨会上,在泥炭湿地保护的专业技术方面,专家们对川西北泥炭生态现状、泥炭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难题、泥炭生态服务功能的边界和量化以及如何实现自我修复功能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专家指出,泥炭湿地的生态系统价值尚未得到重视,要先研究泥炭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才能更加科学制定泥炭湿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指南。
关于泥炭湿地保护中的法律问题,参会的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律师和研究人员结合我国泥炭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实际,对即将生效实施的《湿地保护法》、我国泥炭生态保护的现状以及法律适用、刑行衔接和损害赔偿中的疑难问题展开了讨论。
最后,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